2021-10-20 14: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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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新闻客户端10月19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吴璇 通讯员 姜志豪 文/摄
小区里多辆轿车停在绿化草坪上?这样毁绿可不行。近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西关中队查处一起破坏绿化案件。
今年以来,开发区为解决市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在人行道上合理增设停车泊位,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出行停车,可总有些车主为图一己之便“钻空停车”,以为将公共绿地作为临时停车不算违法行为,不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因破坏绿化付出应有的代价。
前几天,西关中队队员接到社区反馈,称龙吟小区内部的草坪上有机动车辆停放,绿化草坪被车辆碾压后有所破坏。执法队员接到消息后前往现场查看,发现绿化草坪上停放这一辆私家车,车后两条轮胎把绿化草坪毁得“体无完肤”,执法队员立即联系当事人前来处理。“我是小区业主,小区内没地方停车,周围没停车位了,停在人行道上怕你们来贴罚单,就把车停到草坪上,想着这样你们应该不会罚。”当事人说道。
绿地停车到底算不算违法呢?西关中队中队长介绍,根据金华市对人行道违停的相关指导意见,机动车停在绿化带或公共绿地内,可按照《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损坏城市绿地”进行查处。所以,在绿地上停车属于违法行为。
执法队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批评,要求立刻将车辆驶离草坪,并依据《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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