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8 15:43:14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4月8日消息 报道组 胡敏霞 通讯员 朱莹
昨天,一户外广告业务单位音破损户外广告未及时修复,被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罚款500元。这是开发区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据了解,集中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是近段时间开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4月3日,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机动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和信路街边一户外广告存在破损,立即责令该广告业主单位负责人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修复。经反复督促后,该负责人仍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该广告进行修复。
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9条的有关规定,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应该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大型户外广告的设施,应当征得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其整洁、完好;图文、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的应当及时修复。
该商户因店面重新装修,在门口设置一块户外广告设施,用于遮挡灰尘和告知顾客,近日该户外设施出现破损,收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修复,该商户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9条第6款的规定,处以人民币500元的罚款。
下一步,执法分局将加大巡查力度,定期巡查,督促相关商户、公司履行法定义务。如果未及时尽到相关义务,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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