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3 16:17:17
来源: 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2月21日消息 金华日报记者 倪远山 通讯员 金倩如
2月21日上午,浦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徐某口罩诈骗一案。该案由县人民法院院长丁胜担任审判长,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翁寒屏作为公诉人出庭履职。“‘法检两长’共同出庭并不多见,这也体现了我们对这类案件的重视。”浦江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这是浦江首例涉疫情网络诈骗案,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
今年2月初,被告人徐某得知受害人想购买大量口罩,便谎称自己有十余万只口罩库存,并向受害人发送口罩、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网络截图,取得受害人信任。在收取34.25万元货款后,徐某先是以快递停运、企业被查封等为由进行推脱,后直接将受害人微信拉黑,骗取的款项用于购买某品牌汽车。
2月11日,浦江县检察院获悉该案后,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关键性证据。2月16日,浦江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徐某批准逮捕。2月18日,浦江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我们通过提前介入,快审快捕,让不法分子尽快受到法律的制裁。”翁寒屏说。
2月18日,在该案审查起诉期间,汽车4s店与徐某解除购车合同,公检机关联合行动追回全部赃款并发还给被害人。
“疫情面前,全国医护人员舍生忘死救治病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在一线夜以继日开展防控,被告人徐某你因一己之私,抓住人们对安全的担忧和对口罩紧迫需求的心理,骗取财物,满足个人购车消费的欲望……这是对战斗在抗击疫情一线的广大医护人员、人民群众善良本性的严重亵渎,是对他们生命安全的严重不负责任……”面对公诉人的法庭教育,被告人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公诉人表示,被告人徐某实施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依法应予从重处罚,并综合本案具体情节,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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