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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每年500万元专项补助培育小吃产业

2019-12-31 11:33:24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

  金华新闻客户端12月30日消息  通讯员  陶宝东

  日前,磐安县出台《磐安小吃产业培育发展资金补助办法》,每年整合相关资金500万元用于小吃专项补助,加快推进“磐安小吃”产业发展。

  资金补助对象为经磐安磐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授权,从事磐安小吃相关业务的个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注册地在磐安县的磐安小吃生产经营企业。磐安小吃门店门头制作统一的品牌标识,设有统一的文化宣传墙,使用统一的餐具、服装、厨具,正常营业1年以上的,可给予补助。其中,标准店最高补助3万元;精品店最高补助4万元;旗舰店最高补助7万元;在市级以上政府食堂开设并经营磐安小吃主推品种的,最高补助3万元;在省级及以上政府食堂或高校食堂开设并经营磐安小吃主推品种的,最高补助 5万元;在机场、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特定区域,或在一线城市、新一线城市主城区范围内开设,且达到精品店以上标准,经营磐安小吃主推品种的,最高补助20万元;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磐安小吃品种20个以上,装修风格体现磐安小吃特色,具备接待旅游团队能力的,最高补助50万元。

  由磐安磐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安排的磐安小吃公共品牌宣传费用、非遗申报费用、推介活动经费和农业展销会的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由相关部门负责的磐安小吃资源普查、磐安小吃文化节目的编排演出、磐安小吃系列书刊出版费用,磐安小吃专题片、微电影、网红视频、网红抖音等拍摄制作推送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对参加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小吃比赛获得金奖的,分别奖励2万元、0.5万元、0.3万元和 0.1万元。同时,举办“磐安小吃制作大师”和“磐安小吃十佳示范店”评比活动,对获得“磐安小吃制作大师”和“磐安小吃十佳示范店”称号的,各奖励0.5万元。

  磐安小吃标准化门店经营期间,有关部门定期对磐安小吃门店、体验中心、配送中心经营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不配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取消门店补助资格。同时,依法查处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补助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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