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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在全市率先推出“生前享受”奖补政策 深化殡葬改革

2019-11-30 17: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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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新闻客户端11月27日消息  通讯员  吴卓恬

“回归自然”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正成为越来越多公众的选择,相关奖励政策也“推陈出新”来支持这一改变。11月25日,浦江县新修订的《浦江县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减免和奖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该《办法》在原有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生前享受机制,凡浦江县70周岁以上户籍人员,如自愿实施生态安葬的,可在生前享受一次性奖补。该《办法》在全市率先推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办法》中所指的生态安葬主要是指亡故者遗体火化后,在县民政局确定区域实施树葬、花葬、草坪葬以及骨灰撒葬(深埋)、撒海等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殓葬方法,也包括遗体捐献以及其他特殊生态安葬方式。 

不同生态安葬方式的减免和奖补标准也不同。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的,免除安葬费用(含墓地建设费、墓碑刻字费),并奖励 3000 元/例。采取骨灰撒葬(深埋)、撒海的,免除骨灰撒葬(深埋)、撒海直接费用(含四名以内随行家属车船费、撒海活动服务费等费用),并奖励 6000 元/例。遗体捐献者也参照此标准奖励,但不包括器官捐献。 

此外,申请人申请办理生态安葬的申请程序也分为两种。一种是逝后实施类,由申请人(一般为死者的直系亲属)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后,经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上报民政部门审批。另一种就是生前申请类,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浦江县民政局签订《生前奖励协议》,并填写《申请表》,递交相关材料,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盖章后上报民政部门审批即可。

该奖补办法施行后将有力地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对于化解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问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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